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永仁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一)纳胜武,中共党员,永仁县维的乡大保关村委会上村组村民,2024年1月15日10:5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尹朝灿,中共党员,永仁县维的乡维的村委会维的二组村民,2024年1月29日09:3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三)徐树莲,中共党员,永仁县猛虎乡迤帕拉村委会迤帕拉四组村民,2024年2月14日09:08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四)李海雄,中共党员,永仁县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024年2月14日10:1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