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二)

日期:2023-05-29点击:65944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永仁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张泰秉,男,中共党员,永仁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3年5月20日08:5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松强,男,中共党员,永仁县中和镇他的苴村委会副主任,2023年5月21日10:0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仁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