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四)

日期:2023-08-15点击:7144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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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永仁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刘涛,男,中共党员,永仁县猛虎乡格租村委会秧田组村民,2023年6月19日10:1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仁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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