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仁县纪委对维的乡原副主任科员李文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李文友在担任永仁县维的乡副主任科员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永仁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经永仁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文友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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