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微阅读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永仁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起天江,男,中共党员,永仁县永定镇云龙村委会三家村组村民,2023年2月5日20时26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仁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上一篇:永仁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四)
下一篇:关于集中通报曝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及背后“四风”问题的公告